移液器期間核查操作規程
點擊: 次 時間:2016-07-18 11:10
1定義
期間核查(intermediatechecks)是指為保持對設備校準狀態的可信度,在兩次檢定之間進行的核查。
2相關規定
《實驗室資質認定評審準則》5.4.8規定:“當需要利用期間核查以保持設備校準狀態的可信度時,應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。”
3意義
實驗室一般對儀器進行定期檢定或校準,以保證其量值的溯源性,并加以必要的維護和保養,以保證設備的有效性和可靠性。因此,大多數實驗室認為,只要對儀器進行了定期檢定或校準,儀器就是可靠的,出具的數據就是有效的,使儀器的期間核查成為實驗室最易忽視也最不重視的環節。
實際上,使用頻率高、易損壞、性能不穩定的儀器在使用一段時間后,由于操作方法、環境條件(電磁干擾、輻射、灰塵、溫度、濕度、供電、聲級),以及移動、震動、樣品和試劑溶液污染等因素的影響,并不能保證檢定或校準狀態的持續可信度。因此,實驗室應對這些儀器進行期間核查。
4核查周期
4.1固定核查:對于一般儀器設備,可在兩次檢定之間安排1~2次期間核查;對于使用頻率比較高的儀器設備,應增加期間核查次數。移液器的使用頻率極其頻率,因此本實驗室規定每3個月至少進行一次期間核查。
4.2臨時核查:當儀器位置發生改變、重大維修、更換影響到儀器性能的零部件或質疑儀器檢測結果時,需要在儀器使用前增加期間核查。
5核查依據
JJG646-2006《移液器》
6環境條件
室溫(20±5)℃,且室溫變化不得大于1℃/h。
7主要儀器設備
7.1電子天平:分度值0.01mg(稱量20μL以下用),十萬分之一電子天平;
7.2電子天平:分度值0.1mg(稱量20μL以上用),萬分之一電子天平;
7.3溫度計:(0~30)℃,分度值0.1℃。
8核查項目
8.1外觀
用目測、觸摸或用放大鏡觀察被檢移液器,外觀應符合下列要求:
8.1.1移液器塑料件外殼表面就平整、光滑,不得有明顯的縮痕、廢邊、裂紋、氣泡和變形等現象;金屬件表面鍍層應無脫落、銹蝕和起層。
8.1.2移液器主體應具有下列標記:產品名稱、制造廠或商標、標稱容量(μL或mL)、型號規格、出廠編號。
8.2容量
采用衡量法對移液器進行檢定。
8.2.1檢定前的準備
所選用的吸液嘴應與被檢移液器的吸引桿配套。在移液器的吸引桿的下端,輕輕轉動吸液嘴,以保證移液器的密封性;并在完成幾次吸液、排液過程中應沒有掛水現象。
多頭型移液器的每支吸液嘴均應在檢定前確認安裝是否牢固。
8.2.2檢定步驟
8.2.2.1將稱量杯放入電子天平中,待天平顯示穩定后,按下操縱桿使電子天平復零。
8.2.2.2將移液器的容量調到被檢點。
8.2.2.3垂直握住移液器,將按鈕按到檢定位置,此時將吸液嘴浸入裝有蒸餾水的容器內,并保持在液面下2mm~3mm處,緩慢放松按鈕,等待1s~2s后離開液面,擦干吸液嘴外的液體(此時不能碰到流液口,以免將管嘴內的液體帶走)。
8.2.2.4從電子天平中取出稱量杯,將吸液嘴流液口靠在稱量杯內壁并與其成45°,緩慢地將按鈕撳到第一停止點,等待1s~2s,再將按鈕完全撳下,然后將吸液嘴沿著稱量杯的內壁向上移開。
8.2.2.5將稱量杯放入天平秤盤上,記錄此時天平顯示出的數值,同時測量并記錄此時容器內蒸餾水的溫度。
8.2.2.6重復執行六次,其每次測量誤差不得超過表1規定。
8.2.3數據處理
8.2.3.1 移液器實際容量計算
根據測定值m和檢定時蒸餾水的溫度所對應的K(t) 值,即可求出被檢移液器在標準溫度20℃時的實際容量值。
9核查結果處理
各核查項目均符合要求的,準予繼續使用;
發現有不合格項目時,分析判斷原因,按規定程序進行相應的維護或維修,然后再次進行期間核查,直至核查合格。若維護或維修后核查結果仍不合格,按規定程序作出降級使用或報廢等處置意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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